昨天各大财经媒体高调宣布瑞士银行放弃保密法,一石千层浪。既然CIL是吃着碗饭的咨询结构,那么也来凑上几句看法。
昨天仔细多查了几个信源,发现瑞士实际签署的协议叫《 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全球标准》,查了一下OECD的网站, 正式的英文名是《Automatic Exchange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报告标准), 也就类似美国肥咖条款(FATCA)所要求的, 金融机构必须向账户最终受益人所属母国报告账户信息,包括姓名, 生日,居住地址,账号号以及存款数据等信息。这是OECD, 2014年2月,也就是今年最新完成的文件, 可算是EU的FATCA。
其实这个《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全球标准》 就是瑞士2013年10月签署的《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中针对税务信息自动交换的细则。《多边税收征管互助》 实际是OECD组织早在1988年起草,加强税收征管协作, 减少税务信息不对称的文件。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接着欧债危机,让各高福利惯了, 生活安逸的大国感受到了压力,财政捉襟见肘时, 忽然发现税收不够用了,查查税基,这20年来IT新浪潮, 金融交易电子化的结果是这些蒸蒸日上的新行业是各种逃税大户, 根本收不上税,税基侵蚀严重。
更重要的时,这20年来,跨国巨头层出不穷,各种国际VC, PE就跟野草一样疯长,富人更富,穷人更穷, 高福利国家的民主西方,所谓橄榄形社会的腰越来越细, 社会中层越来越不满,于是,民调嘛,投票嘛, 让那些拿高薪却赔了老百姓储户存款的银行家们下台, 各种政要持有海外秘密藏税账户的丑闻层出不穷,所以, 瑞士国民们也不要保密法了,支持政府收税, 维持高福利只有这条路了。
于是乎,大家一商量,又把这文件拿出来了,2010年5月, 按照同样是OECD制定的税务交换协议(TIEA)的标准, 再修订了一版,接着鼓动各税基流失大国加入进来。 中国做为G20的成员国,OECD的密切合作伙伴, 2013年8月也签了这协议。现在瑞士也签了, 那按照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在瑞士开户的中国人的信息, 那是一锅端全给了中国政府了。莫说是瑞士, 其实新加坡早在这个协议的框架里了,至于香港? 中港本来就有信息交换协议,自动交换,那是分分钟的事。
那么所谓的全球大数据的时代就来临了么?所有人的收入都摊到面上了?我仔细看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 那个主文,感觉这事还悬。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 原本是OCED组织解决自身成员内部的税务征管冲突, OCED原本就是以欧盟主要经济强国为底,外加美国与加拿大, 其中就包括了卢森堡,荷兰,奥地利,瑞士,这些在苹果,亚马逊, 麦当劳等避税中最常见避税结构的搭建属地, 从1988年就开始在OECD内部执行的法案, 为什么在这20年内,毫无作用?
OECD也好,欧盟也好,比之一个更为整体的美国, 其内部的纷争之尖锐,显而易见。即便在《多边税收征管互助》 的框架下分享的税务信息, 对于税源归属的认定之争恐怕也避免不了。更重要的是, 这些签署了协议,说要好好遵守规矩的,却早已以国际金融立国的小国们, 真会乖乖任大国摆布,拿走他们碗里的奶酪么?
询问了一个瑞士的银行家,问啥时候开始执行信息交换,对方说, 协议是签了,但是后头还有很多行政工作,先看个1,2年, 看看怎么弄,真正能按照协议所说进行信息交换,大概还得5, 6年吧。
最后再想想, 中国人或者企业在海外的账户信息被交换给了中国税务局? 又代表什么呢?各种海外利益汇集在一个机构里,而税务问题又是政府税务机关终审,那会发生什么情况?
再想想中国税务局如果要调用中国个人在中国的银行信息, 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个人收入超过12万申报的事情, 又真个全部落实了么?就CIL观点小编的感觉,方向是明确的,前路还是曲折呢。